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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用药错误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10-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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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错误是药品在临床使用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使用,规范用药错误监测与报告,及时、有效地控制药品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组织机构
1 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医院用药错误监测管理组。
2 组长由医务处处长担任,组员包括药剂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各临床科室护士长及药剂科各组组长。
职责
1 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院用药错误监测工作,主动收集相关信息、填写用药差错报告表并上报。
3 对院内已发生的用药错误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结果定期进行院内通告。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对我院临床用药情况进行总结,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漏洞,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5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培训,预防用药错误的发生。
用药错误处置流程
1 发现患者用药后出现异常情况,临床医护人员应立即对患者进行相应处理,尽量减少对患者的损害及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 发生用药差错事件(含病人用药投诉)后应及时进行事实搜集和调查,完整真实记录事实内容,包括:发生了什么、在哪里发生、为什么会发生、怎样发生和事件相关人员,保留适当的药物证据(例如包装和标签等),重大错误立即通知医务处
3 用药错误监测管理组组员及时填写用药差错报告表并上报至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4 药剂科对用药错误报告进行汇总分析,结果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用药错误预防措施
1 临床医师、药剂、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的用药安全负责。
2 各临床医师严格执行临床查对制度、医嘱制度,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医务处及分管院长检查处理。
3 药剂人员严格按照“四查十对”审核处方,若发现用药差错,应与医生沟通更正后再进行调配。
4 药剂人员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5 临床护理人员执行医嘱时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诵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瓿、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
6 根据我院用药错误分析结果,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应积极寻找发生错误的原因和提出避免复发的办法,并将典型、严重、易错等用药错误在医院内通告,警戒所有医务人员。
清华大学玉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13年6月